「有敘事性的人生是幸福的。」朋友L說。
我們走在針山的樹林裡,陽光柔和斑駁地落在樹葉上。
「有些人活了一輩子都沒什麼經歷,也有些人經歷了很多,但也只是經歷而已。」再波瀾壯闊的一生,倘若沒有敘事,所有的經歷就只是一個個互相遠離的小點,像海中孤島。但若將這些小點連成線,便有了意義。沒有敘事的人生就像一個被用力拋向高空的球,卻沒有落地,不知所終。
敘事,narration,即講述故事。什麼又是故事?大概是值得被講述的,讓人聽完覺得滿足的;即便不完整,也有那麼些啟承轉合,似乎得到了什麼(即便實際上也許並沒有),有所感觸。故事的結束是post-dictable的,而非聽完後不知自己聽來做什麼的東西。
經過一顆斜倒下來的樹,樹幹上長出一點點很可愛的嫩綠小苗苗。我就想,如果不把這一刻放進自己的敘事裡,那它就會從我的生命裡消失嗎?即便不消失,也很難找回來吧。
對於敘事,我一直有種莫名的執著。
從中學開始,我就愛用小說體來寫日記(雖然是大學後給朋友看時才被指出)。什麼環境描寫、對話直接引用、五花八門的文學手法,全然一小說女主角。我曾將自己所謂的愛情故事講到令朋友潸然淚下,也曾將過往的經歷講述成一場歷史漩渦的驚險遊蕩;但或許那段感情在親愛的男主角那裏根本從未發生,相對歷史,我也可能連灰塵都算不上,頂多pm2.5。
所以,我很怕那些精彩的敘事實質只是自己的幻想,講難聽點就是自作多情。想起那個靈魂拷問:如果有一天你死了,但是以另一種方式存在著,你會選擇保留自己的記憶,但別人都忘了你;還是所有人都記得你,但抹除你的記憶?多殘忍的選擇啊!到今天我都沒能給出一個答案。自己構建了太多敘事,也常會忍不住質疑:其實那些故事、那些意義,真的存在嗎?
曾有一兩年極度沈迷攝影,後來常常有朋友問我怎麼拍片去了,我回答,「因為電影在講故事啊。」人在自己的生命裡經歷,(很大一部分)電影也拍的是人的經歷,二者分別在哪裡?大概就是為了讓那顆高空中的球或小心翼翼、或驚天動地地落地吧。
但生活不是電影。大部分邂逅都不會演繹出美麗的故事,大多數關係也沒有什麼真正的結局。之前讀康納曼的《快思慢想》時,從那些奇妙的心理實驗中得到的最大感觸是,人真是一種愛強加因果的生物!有了因果關係,有了故事,才會滿足地離去,甚至留下幾滴矯情的淚水,才覺得沒有虛度光陰。但生命的實質卻充滿偶然,他者與他物大多也是偶然地來,再偶然地走。就像那個高空中的球,它並不會落地,而是穿過大氣層,在宇宙中慢慢遠去。
既然如此,為什麼人需要敘事呢?大概是通過反覆咀嚼、剖析、體會過去,以給自己創造意義。即便這種意義僅對自己有意義,但或許也是某種用心對待生活的證明,站在生命的終點回望,能夠欣慰多那麼一點點。想起劉瑜在新版《送你一顆子彈》的書末寫了一段話,著實動人:
「現在回望當年的自己,我看到的,是一隻昆蟲努力破解砸中自己的每一滴雨,相信如果自己觀察得足夠認真,每一滴雨裏都有通向自我拯救的道路。如果這企圖愚蠢,這愚蠢中也包含相信生活值得熱愛的善意。」